增租场地:办展单位如需增租场地,须事先向场馆市场统筹部咨询并递交增 租场地申请表,经我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退租场地:办展单位如需退租场地,须向场馆市场统筹部递交退场申请表,经我方同意后,主办机构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退场违约金。
变更使用场地:主办机构如需变更租赁场地,须向场馆市场统筹部递交变更场地申请表,经我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未经场馆市场统筹部书面同意,主办机构不得使用所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场地。
增租/退租/变更使用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