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签订场馆租赁服务合同
签订场馆租赁服务合同

展览办展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场统筹部核查合格后,方能签订《场馆租赁服务合同》:

1、在签约前办展单位须提供合法的展览项目批文、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确认有关事项。

2、签约时办展单位和我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直接签署权,非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合法代理人的身份签字;合同正本共一式(三+N)份(我司持三份,办展单位持一至三份),双方在约尾处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骑缝章。

3、主办机构在签定场馆租赁服务合同的同时须签定《展览会防火安全合同》,并负责与参展商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4、领取《场馆管理规定》和《场馆服务手册》以及有关指导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