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须知
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提前20天向公安机关申报;
2、按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要求包括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公章);
3、申请活动的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落款处盖公章);
4、活动安全保卫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安保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安保机构设置,安保力量组成结构、数量及各自职责等),需盖公章;
5、活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出现各种紧急情况如火灾、挤逼、事故等时的各种应急措施),需盖公章;
6、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活动时间流程表。
8、场地使用证明(出租单位提供的证明或场地使用合同)。
9、场地平面图。
10、消防检查意见书。
11、保安力量落实证明(保安服务协议书或发票、安保力量提供单位的证明)。
12、邀请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名单。
13、注明是否使用空飘气球,如果有的话要提供消防部门批准书或证明。(展览会暂不需要)
14、如有文艺演出单位要提供演出证明。
15、如有临时搭建的建筑物(舞台)必须经城建部门鉴定合格,并交合格证。(展览会暂不需要)
16、如属于展览类活动,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咨询电话:020-84392979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0548(省厅)020-83112550(市局)020-83117713(分局)
办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39号康利大厦海珠分局综合办证中心(10号窗口)
办证时间:展会开展前20天,逢周二、四上午09:00-12:00接受办理,其他时间不办理
客户治安报批手续指引
请于展览前26天以上将以下材料盖好贵司公章的后,寄回保利世贸博览馆市场统筹部,便于我司盖章,我司盖章后请主办单位派人将以下文件复印并提交至琶洲派出所商谈聘请保安的数量,签定聘请保安协议后,将完整文件提交至海珠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属下的综合办证厅审核、批报。
场馆方提醒报批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一、需主办单位填写和盖章的文件
1、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并盖公章(如有上级主管部门需加注意见。国际展附上涉外活动申请表)
2、展会申请报告(即申请办展活动的报告书)
3、《场馆租赁服务合同》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或举办展会的批文复印件
7、展览平面图
8、展会日程安排
9、开幕式方案及邀请领导嘉宾名单
10、展会各类出入证及邀请函(样板)及证件办理条件及方式
二、需要主办、场馆双方盖章的文件
1、《安全防火保卫工作报告—海珠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3、《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三、需场馆方提供的文件
1、消防局对场馆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场馆保安力量配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