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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及综合布展管理规定

──── 主要适用于主办机构、承建商、参展商 ────

1、广告及综合布展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必须发布与展会有关的内容。

2、广告及综合布展方案必须在安装、发布前15天向场馆方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效果图、立面图、结构图,必须有详细尺寸、数量、材料、用电等相关内容,否则场馆方有权制止施工行为。

3、广告及综合布展必须在展会开展前完成,在展会结束当日内拆除,禁止在展会开展期间进行广告及综合布展的施工。

4、场馆展厅内禁止直接使用墙身和柱身张贴画面。

4、空飘汽球、充气拱门等特殊户外广告必须报消防部门、气象部门及城管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发布。

5、空飘汽球、充气拱门等特殊户外广告,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及时做好防护保护工作,同时在其有可能倾覆半径内的公共交通要道部分,做好安全警示的工作,知会路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6、博览馆外墙广告的画面安装必须由指定的符合资质要求的制作公司负责施工,安装必须牢固稳妥,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场馆运营部的验收方可。

7、综合布展的信息发布都必须安装牢固,同时必须使用易清洁的材料,严禁使用破坏展馆结构的油漆涂料或黏胶。

8、场馆玻璃幕墙及内墙粘贴必须使用易清洁的玻璃贴,安装人员应尽量避免携带较重的工具,防止意外损坏博览馆玻璃。

8、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并做好安全措施。与展馆结构的接触面必须做好保护错施,地面要围蔽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9、广告或综合布展的户外发布必须考虑到防风防雨,室外空飘、充气拱门等的固定必须使用水泥预制件,不得使用沙袋泥袋等,并摆放在展馆规定范围内,不得摆放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如人行道。

10、空飘的充气气体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气体,空飘缆绳的长度必须安全合理,预防因缆绳被风吹歪而拉扯到行人所产生的安全事故。

11、广告或综合布展的户外发布用电必须在施工前提前向场馆申报,用电设备和供电方式必须做到好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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